第177章 初见
朱北辰做了一个怪异的梦,梦中蝌蚪形的生物不断地在大脑内外钻进钻出,修复着大面积受损的脑细胞,密密麻麻数以亿计的虫子不断地改良强化脆弱的脑体。随之而来的是充盈磅礴的精神力量,占据着大脑,尤为舒爽。
“你醒了?”大巫关切地问,她背着身子伫立在窗沿,外间的景致旖旎,而人如画。
朦胧的天籁之音就在耳畔,他感到亲切熟悉,多少次魂牵梦绕。在记忆中,在潜意识里出现,朱北辰意识到这是那位姑娘的声音。
模糊的视线里现出一弯细腰,纯白丝质的轻罗,若镜花水月的轮廓,她赤足踏在青竹间,忧愁地望着窗台。
“嗯。”朱北辰回应一声,眼前的女孩身姿渐清晰,一如细琢璞玉,温润婉约。
“你不好奇,我是谁嘛。”大巫依旧背着身子,一双薄唇微启。
“我们见过,意识里我甚至闻过你身上的味道,尤在记忆中。”
朱北辰回味着美妙的灵魂{顶}点{小}说 之旅,人类的梦境奇幻不可言尽,正如面前真真切切站在眼前的女孩,细细回味方觉滋味无穷。
“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他第一次大胆地渴求知道女孩的姓名,一族大巫的身份,整整隐士十年的姑娘,画面总是过于完美,若有缺憾,就是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七月。”
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她喃喃细语,羞涩地道出名字,轻罗随微风起,馥郁香氛若兰,气质出尘,形体婀娜,引人不禁起轻薄心,
七月,原来她叫七月,唯美的名字,朱北辰轻叹。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他试探性地问道,一个人的性命来历均是特别的,何况是一族大巫的存在,朱北辰想起了诗经中的句子,七月的名字必然是有所指代。
七月稍稍摇头,丝绸般发丝顺着香肩流下。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七月轻吟着句子,浅浅的睫毛微微颤动,宛如蝶翼轻分,眸中透着淡淡的忧愁。
“那是我出生的日子,七月七日,夜半无人。”七月说。
长恨歌!佳人养深闺,天生丽质难自弃,六宫粉黛失颜色,回眸一笑时,千姿百态娇媚横生。
也唯有“七月”二字当得起倾城绝色之名,朱北辰遥望着窗沿前曼妙的倩影陷入遐想。
如果这个女孩能是自己未来的妻子该有多好,他心底间的爱慕情愫淡淡地弥漫着,期许的笑意骤现,陶醉在旖旎景致内。
七月转身回眸,轻纱遮面,薄薄的丝绸隐隐透着倾世的容颜,恬静如水。
“我,那个,这!”
朱北辰感到头脑有些昏沉,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或许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如此唯美的画面,我这是在做梦吗?
“我想,你能摘下面纱吗?”
“我希望见到一个真实的你,活灵活现,不再是水中花镜中月。不是在梦幻里,而是在现实中。”他沉甸甸地匀出一口气,终于完整地吐露完一句话,满心憧憬地期待着。
初见,总是怀着无限美好期许!
七月蹙眉深思,温润如玉的细指间相互盘扣着,似在晶莹剔透的内心底里犹豫了许久,彷徨若隔世。
真的要在他面前解下面纱吗,他会嫌弃自己吗?
每个女孩对于自己的容颜都是不够自信的,纵然以七月之姿足以倾国覆城,但直至坦然无隔地面对这个男人,此后三年间的伴侣的时候,她依然犹豫了。
隐世的十年间,唯一侍奉在身畔的仅有凝云,或许凌烟这只独特的猫也算一种生灵。七月从未在外人面前崭露过真容。
“你,真的要我解下薄丝面纱,真的想看我的模样吗?”七月期许着,却又略显担忧羞涩。
三千说的对,巧言令色污浊美感的话语都是足以破坏美感,令璞玉蒙尘的。朱北辰甚至于不敢出言放肆,不是因为畏惧,而是七月特殊的气质,很难让人生出巧言戏虐之心。
“嗯。”朱北辰简洁地回答。
隔世的面纱轻启,晨日里暖风拂过七月白皙的面容,一颦一笑宛若云端后头的女孩,远离尘世的污浊,唯有山青水秀的地境方能养育出这样的姿颜了。
“你~”朱北辰瞪直双目,无语凝咽。
“嗯~呐?”七月疑惑地眼神望着她。
我该说些什么呢,你好美,又或者若天仙,会不会有太俗,朱北辰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词可以形容她。
“没什么,谢谢你的救治,打扰你了。”朱北辰说。
“问你件事,可以吗?”七月说。
“什么?”朱北辰说。
雨烟楼阁七层之巅,朱北辰取走了一件物事,它应该是属于这块土地的,而黑水河的一切都应该属于眼前这个女孩。虽然朱北辰觉得这个尤物年纪尚轻,但双眸间隐含着无穷无尽的智慧,这种眼神他只在一处地方见过。
大西洲古局的解局女孩,堪称天神般的妖孽智谋,但七月与那人的气质完全不同。朱北辰或许猜到了女孩要问什么,若然她要讨要,自己会交出来的。
“七层内有一个锦盒。”七月说道。
“那是属于你们的东西,你若要我交还的话,我可以给你的。”朱北辰说。
七月赤足走至竹制座椅前,优雅地落座,座位上垫着华贵的狐裘暖垫,室内燃着暖炉,驱散着寒凉。
“不,那本就是为你准备的。现在,仅仅是物归原主!”七月说道。
物归原主?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锦盒内的东西原本就是自己的,还是自己一直以来都曲解了这个词的意思,苗地供奉在七层雨烟阁内的东西是自己家的。
“你看过锦盒内的物事?”七月询问。
嗯,朱北辰答道。
这件宝物他曾经见过,记忆深刻,但并不明白它的作用。联系梦境,以及黑水河第一代大巫佟佳氏要霜的身份来历,它出现在这就不会显得突兀,反而是合情合理。
要霜临别成都,返回黑水河之时,带走了两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