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夜幕下的算计
跟吕晨鱼死网破?这只不过是张方的臆想而已,故作姿态让大家见识见识,等白平醒了,大家好说给他听,让他知道“老大”对他有多好。
这样的戏码点到即止为好,太投入弄巧成拙下不来台就不好了,张方还不想变成白平这副惨样,所以,他在张牙舞爪咆哮了几嗓子之后,就从谏如流地听从了公孙尚和自己部将的苦劝,选择了隐忍。张方没有急糊涂,他知道除非从北新城调集三五千大军过来,再加上他现有的人马,对上吕晨才能不败,却也未必有胜算。
吕晨当初率八百骑冲上城楼,追杀袁绍的事迹不仅震撼了援军,对黑山军和公孙瓒部的影响也不小,至少,张方白平等人已经不敢在小看虎贲。加上后来公孙瓒拨了一千白马义从加入虎贲,张方就更加忌惮了,虽然对于虎贲不了解,但他却知道白马义从的精锐程度。
所以,张方说要跟吕晨决一死战,不过是说说而已。
虽然张方最终怂了,但这不意味着他能够咽下这口气,恰恰相反,忍气吞声只能助长仇恨的火焰。吕晨傻了白绕和眭固,现在有算计了白平戏耍了张方,张方当然不可能就此揭过。
公孙尚虽然对于吕晨说不上恨,却因为吕晨跟公孙续关系不错,所以他很是忌惮吕晨,自然而然的,他就倾向了张方这边。
张方气鼓鼓地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说:“看在奋武将军(公孙瓒)的面子上,我就不教训吕晨小儿了,待战事结束之后,我必叫他跪下给我磕头!”
公孙尚心里鄙夷张方胆儿小,面上却笑着对张方说道:“战局已经大致抵定,又黑山军的援军助阵,袁绍已经无力北伐,前几日父亲也说,大概袁绍不久就要撤兵了。既如此,咱们也不一定非要忍让吕晨。”
张方翻了个白眼,心说,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吕晨小儿欺人太甚,我也不想忍啊,但是我现在人少打不过啊,兵马都在易京保护你那死不撤退的老爹公孙瓒呢。
公孙尚知道张方误解了他的意思,也不急,凑到张方耳朵边上阴险地笑着,窃窃耳语道如此这般。
张方的脸色顿时就眉开眼笑了,听完之后,他忍不住抚掌笑道:“你小子满肚子坏水儿啊!不过,此计甚妙!吕晨小儿等死吧!嘿嘿嘿……”
夜,如墨。
吕晨让虎贲早早吃了晚饭休息,自己却跟庞统连夜商量着之后的行军计划。
得了好处之后,吕晨也没有再养着黑山军溃兵,把他们悉数遣送给了张方。吕晨原本以为张方受不了自己的挑衅和戏耍,会跟自己干一仗,但是庞统却说他们不敢,不得不说庞统又一次说对了,不论是张方还是白平,亦或者公孙尚,都是色厉内荏的鼠辈。
恰好曹性给吕晨送了狗肉来,并告诉吕晨,吕绮和赵云在整顿赵家堡的乡勇,明日一早带着两百虎贲老兵和两百乡勇来投军。吕晨已经把赵家堡跟黄巾的和约连夜派人送去了易京,让公孙瓒做保人,公孙瓒一定会给这个面子,到时候,张方就真不敢动赵家堡了,正是因为如此,赵云才敢从三四百乡勇中抽调两百出来投奔吕晨。
张方顾忌公孙瓒,不敢动赵家堡,但是却可以动吕晨,并且,他的仇恨一定会集中到吕晨身上,这是庞统担忧的事情。
对此,吕晨却灰常灰常淡定,他对庞统说:“雁门穷苦,人烟稀少,咱们要想在那里站稳脚跟不容易啊!所以呢,我倒是希望张方多来找我的麻烦,也好让我多敲诈两回。”
见吕晨心态极好,也不怕得罪张燕和公孙瓒,庞统也就没了负担,算计人的事情,他最喜欢了,尤其是他现在心情糟糕需要发泄。
谈到后续计划的时候,吕晨和庞统都把目标锁定到了老熟人文丑身上。
为了减少跟黑山军的摩擦,吕晨不会就这样带兵回易京,他易京决定明日一早,再度带兵南下,杀一个回马枪。曹操就要出兵了,大战将停,吕晨本不必再拼命,可是,他在得到了赵云之后,胃口更大了,准备把文丑一并收了,文丑之败败在两次运气都不好,一次遇到了炸弹,一次遇到比炸弹还彪悍的吕绮。其实,文丑是一员好将领,武艺不俗能跟吕晨打个平手,尤其还擅长统领步兵,正是吕晨最缺的人才。
有了决定之后,详细步骤就交给庞统去费脑子,到时候吕晨只需要把把关就好。不得不说,自从有了庞统之后,吕晨轻松多了,算计人的时候不再像之前在乌巢和河内那样总是自己挠头皮了。这不,时间还不算很晚,他还有闲情逸致给甄宓端一盘狗肉过去,秉烛夜谈,增进感情。
吕晨没想到的是,甄宓居然很爱吃狗肉,吧唧吧唧啃得飞快,惹得他嚯嚯嚯贼笑,嘴角似乎还挂着口水,不知是因为觉得狗肉太香,还是因为发现甄宓很美味。甄宓怯怯地低头啃骨头不敢看吕晨,脑海里却想起了某些类似骑马画面,当初娘亲怎么教导自己的来着?
甄宓的小脑袋里想法很简单,吕晨看起来傻乎乎的,却比袁熙精神多了,虽然他偶尔也有点小猥琐,但却连猥琐都猥琐得比袁熙更可爱。至于家族,她虽不恨父亲心狠,却也没有要将家族荣耀扛在肩上的想法。
她只是一个柔弱小女子,肩膀太单薄。
甄宓现在的状况,若是被后世的砖家叫兽见了,会说她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就是人质情结、人质综合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和依赖。这是一种人类潜意识里寻求自我保护的反应,主观上根本感觉不出异样。
吕晨没有对甄宓怎么样,对她还算尊重,所以,甄宓的人质情结并不算明显。
实际上,她本身就对待嫁的丈夫袁熙没有什么好观感,再遇到吕晨,多方因素夹杂之下,便产生了些许旖旎的感觉。现在的她,就像一张白纸,在家族十几年的“圈养”下一尘不染,直到被吕晨劫走之后,才真正开始接触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想法。
(二更到。特此说明:千鹤不喜欢吃狗肉,也不讨厌狗。家里养了一只猫和一只狗,小狗狗四个月大,很可爱,也很拽,经常教训它的时候就说把你煮来吃掉。so,有朋友问到我书里老是煮狗肉吃,其实,我只是在书里完成未完成的“梦想”。另,在古典中华时代,狗肉是一种“高贵”的食物,地位在牛肉羊肉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