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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神奇大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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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点速度,没看到后面的敌人都快追上来踢爆你菊花了吗!”我强忍着胃里被搅和成一锅粥般七晕八素的五脏六腑不往外喷涌,拿出余力大声呵斥身边的骑兵,“快点,再快点!不要吝惜马力,给我狠狠地抽!只要打赢这一仗,我保证每个人从头到脚重新换装,好战马随便挑!”
看着胯下快要跑得吐白沫的战马,我心疼的揪着眉毛,可是又没有办法改变,现在的这种情况自己都觉得很搞笑,十几个骑兵丢盔弃甲的玩命打马撒丫子跑在前面,后面张牙舞爪的跟着几百号也和战马一样跑得快吐血的叫花子兵,一面跑还一面捡着满地骑兵丢落的铠甲武器往自己身上穿,那场面诡异中透着无厘头,如果此刻有观众路过的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拍胜利大逃亡的中世纪版本呢。

这就是延森给我出的馊主意(是的,我现在越来越想给自己一个嘴巴子,当初怎么就答应了这么天才的想法),只不过在我的原计划上略微做了变动,并且坚持认为只有逼真的效果才可能让那个狐狸一般狡猾的乐芬男爵上当,所以千万不要以为骑兵们憋红的脸颊和不停掉落的铠甲武器是在演戏,他们是真的奔跑到了生命的极限,一旦前面有个微微耸起的土包绊倒马匹,马背上的骑士倒在地上就会因为脱力而再也起不来了。

头顶上茂密的枝叶忽然就不见了,阳光好像大锅里煮沸的热汤一样呼啦啦的泼洒开来,烫得人眼皮都打不开,只能眯成一条小缝,马儿们跃入平坦如砥的河边草地,奔跑的速度比在树林里面快了许多,两支队伍间的距离稍稍拉开了点,这让骑手们紧绷的神经多少有些放松。

乐芬男爵营地边缘是农兵们到处是用长枪和树枝胡乱搭建的窝棚,这样还算比较好的情况,大部分农兵连一件像样的武器都没有,拿着随手捡来的大木棒就上了战场,所以他们只能找一块干爽的地方和衣而眠,和认识的人三三两两凑成一堆抵御凌晨时的阴冷凉气,使得营地看起来像是暴风过后的沙滩,破败的凌乱。

也许是马匹踩踏地面的震动搅扰了许多人的回笼觉,农兵们迷迷糊糊的揉着惺忪的睡眼站起来张望,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支来历不明的骑兵正在被一群穿得花里胡哨的士兵(如果他们勉强可以称作士兵的话)追赶,狼狈的样子连丧家之犬看上去都比他们强一百倍。骑兵们显然被眼前突然出现的营地吓坏了,甚至最前面的两个人因为慌张操控不好战马直接摔了出去,折断的还沾着血肉的白色骨茬森森然的露在外面,吓得一些没见过大场面的农兵双腿发软,哆哆嗦嗦的直往后退。

可是他们没退两步就撞上了一堵强壮的胸墙,平日里被视作神明般存在的骑士正怒瞪着眼睛盯着他们,好像随时会举起孔武有力的手臂将他们撕碎,相比于十几个几乎要奔跑到极限未知敌我的骑兵,身后这些天神下凡一样的骑士老爷们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后者眨眼间就能将自己送去见上帝。农兵们半自愿的回到营地前面拿起自己的武器排成稀稀拉拉的薄弱战线,目视打着奇怪的蓝白相间飞龙旗的骑兵越来越近,心里默默祈祷上帝不要让自己死得那么凄惨。

“大人,战马就快失去控制了,怎么办?”身边的骑兵虽然已经被颠得眼冒金星,但是仍旧条件反射似的发现了危险,看到了敌人排成的战线后面弓箭手们正在紧张的拉紧弓弦,急忙大声的向我询问下一步命令。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们既然已经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走到了这一步,接下来胜负与否就交给全知全能的上帝来评判吧!”我慢慢地收紧马缰,在马背上放低身子,深深地吸了口气,准备开始一个生命中最漂亮也是最重要的大回转,心下一横,豁出去了,“转弯,往右手方向迂回!”

随着我的命令,所有的骑兵全都拉紧马缰极力的控制住胯下的坐骑,伏低上身与自己的战马融为一体,保持着平衡,尽量不让身体因为惯性往内侧栽倒,不然轻则重度残疾,重则当场身亡。我的耳边响起一片骑手们紧张的叫喊声,当然,也听见了许多人摔翻落马的惨叫声和马匹生命最后时刻声嘶力竭的嘶鸣,我闭上眼睛,庆幸自己还被上帝握在手中,耳边飒飒的风声提醒着我仍旧身处现实,曾经有那么一个瞬间灵魂出窍,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觉得自己距离天堂好近(好吧,有很大的可能是地狱)。

“放箭!”一名穿着简易皮甲看起来像是头目的人连拉带踹的把弓箭手们组织好阵型,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在发号施令,从农兵们手忙脚乱的上紧弓弦和毛毛雨一样稀稀拉拉落在我们外围的几支羽箭来看,他很有可能喊得就是这个单词,也许带上了某些不足所道的人体器官用以加强语气。

最外围几名在奔跑中几乎丢掉了身上所有装备的骑兵十分不幸的被射中了,其实比他们更惨得是胯下陷入癫狂状态的战马,那些传说被古埃及掌管生育和繁殖的女神阿尔特弥斯赐福的月牙形马蹄铁都跑废了也没能躲过万箭穿身的命运,瞪大的眼睛中写满了惊恐和不安,连同它们背上早就死去的主人一起狠狠地栽到地上,旋即被后面同样风驰电掣的同伴踏为肉泥,或者拉着他们共赴黄泉。

仅仅一个转弯的时间,我所剩不多的十几名骑兵就有将近一半再也无法跟上大部队的脚步,成为与空气一起飘飞的尘埃,那些可能连野鸡都没有射过的农兵们不亦乐乎的拿我们练手(作为领主老爷私产的森林是禁猎的,偷猎者会被剜掉眼镜),歪歪斜斜的羽箭好像喝醉了酒的大雁,跌跌撞撞的扎进骑兵的胸膛或者战马的大腿,虽然不能当场毙命但是却好比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接近极限的骑手连人带马滚落尘土。

好在掌旗手依旧坚定得追随在我身边,手中被羽箭洞穿的纹章旗猎猎招展,不解风情的强劲气流将它撕扯成破破烂烂的凌乱形状,但是它却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焦点,茫茫大海中指引方向的北极星,剩余的骑兵自动在飞龙旗后面排成紧凑队列,敌人也把它当成识别标志,更多的羽箭往我们这边招呼过来。

颠簸之中我艰难的扭过头瞅了瞅人声鼎沸的后面,场面如想象中的那般激烈,只见延森领着自己的小弟们气喘吁吁的落后越来越远,就像一开始商量好的那样,给营地里的大人物一个信号——眼前这群撒丫子乱跑的骑兵正是奈梅亨伯爵的亲兵,而伯爵大人本人也狼狈的裹挟在队伍里跑路,哥几个追了九九八十一里,毕竟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追到这里就算是仁至义尽了,剩下的事情怎么办就看老爷们想不想擒获敌酋毕其功于一役了。毕竟双方已经下过正式的战书,体面的约定了交战的时间地点,此刻如果贸然追击很有可能会在贵族圈子里被人鄙视为不遵守骑士间约定的反面教材,不是谁都像我这样不择手段的追求胜利,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傻瓜在这个时代是普遍现象,能让吟游诗人们把自己的故事编成诗歌广为传唱,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虽败犹荣。

我们渐渐跑出了农兵们质量低劣制作粗糙弓箭的射程范围,零零落落的箭支像是送行似的撵着马蹄印,钉满了被马蹄踩碎的草地,我听见敌人的队伍里传来某个大人物气急败坏动物般的咆哮声,渺远的细碎声音飘进耳朵里,弄得我耳廓痒痒的,仿佛一只毛毛虫在里面扭扭捏捏的爬过去。隐隐约约更多的声音争先恐后的钻进来,让人分辨不出到底是风声还是人声,直到大地开始微微的震颤,战马惊慌失措的张大鼻孔不受控制我才知道——奶奶的是骑兵啊,铺天盖地蝗虫一样的骑兵啊!

“分散开跑,这样大家逃脱的概率更大些,他们的目标是我,现在保存实力才是关键!”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已经因为惊恐而破音了,哆哆嗦嗦的不知道是害怕还是颠簸,总之我脑海里就三个字游魂般的飘来飘去——玩大了……

敌人果然被延森的计策骗到了,试问有谁会看到一只鸭子(怎么觉得用来形容自己这么别扭呢……)肥肥的放在自己面前而无动于衷呢?所谓的骑士风度在**裸的现实面前毫无市场,当乐芬男爵知道眼前这群丢盔弃甲的骑兵竟然就是奈梅亨伯爵本人率领的时候,登时跪在地上感谢上帝的眷顾,抑制不住胸中小兔子一样激昂的豪情,点起手下的骑士们就吆喝着出发了。当然在他们看来追上我们只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然后就可以道貌岸然的宣称自己是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耀,趾高气昂的和对方讨价还价,揣着满兜的赎金扬长而去,从此拥有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勾引少不经事的贵族小姐的传奇故事。

乐芬男爵带着手下一大群衣冠不整的骑士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眼看着距离被一点点拉近,急得我抽风似的拼命踹着战马的肚子。由于时间仓促,大部分刚刚用完早餐的骑士还没有穿上繁复的铠甲,只能慌慌张张的在侍从的服侍下披上锁子甲和罩衫,连长枪都没拿就被男爵催着出发了,于是乎就出现了此刻奇怪的追逐场景,单从衣着上来说,我们半斤对八两,邋遢的不相上下。

“大人快看,敌军分出了一部分骑士,看起来是要绕到我们的侧翼驱赶包围我们!”一个眼尖的骑兵脸都憋红了,大声的提醒我敌人的动向。

我转过头观察着,果然看到有十几名骑士和同样数量的侍从骑兵离开了追赶的大部队,沿着平坦的河滩提高速度,准备从我们的左翼包抄过来,逼迫我们向着右侧的森林寻找退路,利用茂密的树木迟滞战马的速度,慢慢的追上我们。

“不要慌,从河滩包抄需要爬一段不高不矮的小土坡,咱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敌人合围之前冲过去,大家加把劲啊!”我知道在这时候自己就是整支队伍的主心骨,命运再一次被上帝交到了我的手里,是险中求胜还是功亏一篑,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双眼睛正在笑眯眯的盯着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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